#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(试行)

## 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管理,控制差旅成本,依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
## 第二章 职责分工

第三条 财务部负责牵头差旅费标准的制定与报销审核。

第四条 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出差审批与费用控制工作。

## 第三章 出差审批

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当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,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出差。

第六条 跨省出差或出差超过五个工作日的,应当报分管领导批准。

## 第四章 差旅费标准

第七条 交通费:按实际发生额凭票报销,原则上乘坐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经济舱。

第八条 住宿费:按出差地标准凭票报销,超标部分自理。

第九条 出差补助:按出差自然天数计发,标准另行规定。

## 第五章 报销管理

第十条 员工应当在出差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,报销单据应当真实、完整。

第十一条 财务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有权拒付。

## 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